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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7 沪市 亿晶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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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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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 2022-00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 签订《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 《股份认购合同》”)。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12-17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东一巷(公园路)科技公司厂房 1 栋六层 601(办公
场所)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廖新源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
进行房地产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除外)
( 二) 发行对象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勤诚达投资 2021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2,823,759,917.47
负债合计 2,198,908,162.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851,754.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851,754.68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66,474.50)
利润总额 (66,474.50)
净利润 (66,47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474.5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三)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勤诚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1.65%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股份发行人(甲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人(乙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认购价格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的认购价格为 3.7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认购数量及金额
乙方拟认购的标的股份的股数为 352,0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
股本的 30%。发行人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乙方在本
次发行拟认购数量将在认购价款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认购价格调整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乙方认购标的股份支付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 1,302,400,000 元。因中国证监
会核准原因,导致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与甲方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
额有差异的,甲方有权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对乙方应当支付的认购价款按发
行规模调整比例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
日内与甲方签署《确认函》以反映上述认购价款的调整。
(四)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其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标的股份。
(五)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自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
之日起,根据《认购及缴款通知书》中设定的缴款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
《认购及缴款通知书》所通知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
行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
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锁定期
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完成后,认购人所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
(七)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生效条件: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达成的
情况下即生效: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
2、生效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
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上述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生效。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及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
火灾等灾害性事件、战争及政治动乱、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由)外,
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违反全
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发行条件,或者因市场变
化、战略调整原因,履行必要的审批、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监管核准的原因,导致乙方最终认购数量与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数量
有差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最终认购数量在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数量下进行
调整,甲方将不承担发售不足的责任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4、在本合同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如因认购人单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
期限履行足额缴款义务,则每日按未缴纳股份认购款的万分之一向发行人支付违
约金;如果延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则视为放弃缴纳,发行人有权解除本
合同,如截至合同解除日的逾期违约金不足弥补发行人实际损失(包括中介机构
服务费)的,认购人应当进一步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发行人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本款所约定之违约金及损失赔付形式均为现金支付。
5、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保密义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条款的效力。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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