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4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电院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
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与新疆电院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电院”)签署了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40,686.03万元人民币(含
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电院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新民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4栋1层
经营范围:电力成套设备、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吊装服
务;仓储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生产性废旧物资除外);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房屋租赁。
2、公司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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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名称:光伏组件。
2、合同金额:40,686.03万元人民币(含税)。
3、交货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3月20日。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交货、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
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订立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光伏产品品牌
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公司光伏产品销售。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12%。本合同对公司业
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
争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常州亿晶与新疆电院签订上述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亿晶与新疆电院签订的《光伏组件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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