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补充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对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0投同意票,对议案11至议案18投反对票。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现持有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12,184,1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投票代理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自行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以下简称《通知公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大众交通作为持有公司14.48%股份的股东,于2023年6月19日
向公司监事会送达《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函》《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等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文件,就《通知公告》载明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有鉴于此,大众交通再次向公司监事会送达《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函》《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等公开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文件,就公司拟于2023 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包括增加的临时提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声明与承诺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公司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1515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
注册资本 236,412.286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16596U
成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6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6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
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洗车场、停车场、
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限分公司
经营范围
经营);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
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持股数量 112,184,187 股
持股比例 14.48%
持股性质 流通 A 股
(二)征集人的声明与承诺
1、征集人持有交大昂立 112,184,1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8%;交
大昂立董事赵思渊女士同时担任征集人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交大昂立监事蒋贇先生同时担任征集人的监事。除此之外,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中,董事候选人娄健颖、柴旻、张焱、曹菁为征集人提名的人员,除此之外,征集人与本次所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下述(1)-(5)所列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1)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公开征集的其他情形。
3、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4、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大众交通对交大昂立拟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有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结果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免除嵇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2 关于免除嵇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3 关于免除曹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4 关于免除张文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5 关于选举娄健颖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6 关于选举柴旻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7 关于选举张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8 关于选举曹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9 关于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10 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11 关于免除赵思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12 关于免除唐道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13 关于免除何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
14 关于免除蒋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 √
15 关于选举张建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6 关于选举张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7 关于选举赵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8 关于选举焦长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二)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上述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委托投票的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人表决理由
1、征集人同意议案 1 至议案 4 的表决理由
大众交通经审慎调查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持以“一股独大”思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混淆不清,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公司“三会一层”治理结构无法正常运作,公司“被迫”出现了系列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即以公司名义违规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及时召集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等年度会议文件,导致公司未能如期编制审议年度报告,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上海韵简及一致行动人自 2022 年 8 月取得控制权以来,其委派的董事嵇霖、
嵇敏、曹毅、张文渊,未履行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滥用董事职权,对正常履职的董事、独立董事进行恶意谩骂、侮辱,无故罢免或直接导致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业绩亏损。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后,未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委派的董事采取任何整改应对措施,致使公司面临退市的重大风险。
(3)董事嵇敏通过其个人微信发布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寄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重要信息,还发布部分不实信息,影响恶劣。
2、征集人同意议案 5 至议案 8 的表决理由
大众交通经审慎调查后认为,娄健颖女士、柴旻先生、张焱先生、曹菁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同意议案 9 至议案 10 的表决理由
大众交通经审慎调查后认为,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如期出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能够遵循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提请公司不再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为公司提供相关的审计服务。
4、征集人反对议案 11 至议案 14 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