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发
布《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6),公告公司股东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0
年 2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拟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4%。
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对外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5),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增持均价为 2.5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收到中金集团《关于增持交大昂立股份计划实
施进展的告知函》,告知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1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增持均价为 3.09 元/股,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截至本公告日,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000,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1%。
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股东中金集团《关于增持交大昂立股份计划实
施进展的告知函》,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通过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1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增持均价为 3.09 元/股,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78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系出于对大健康产业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最低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本次增持不以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为目的。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2月4日起6个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10,6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0.54%,增持均价为3.09元/股,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
本次增持后,中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00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