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 经营范围是:许可证范围内医疗器械生
司经营范围是:药品包装材料和容 产、销售;汽车货运;包装装潢印刷品
器的生产、销售(凭注册证或公示 印刷;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范围
的药包材登记号经营);许可证范 内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销售
围内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日用玻 (凭注册证书经营);成品油零售(限
1 璃制品的生产、销售;玻璃包装容 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有效期限
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纸箱加 以许可证为准);日用玻璃制品的生
工、销售;玻璃生产专用设备的生 产、销售;纸箱加工、销售;玻璃生产
产、销售;汽车货运;批准范围的 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玻璃包装容器
进出口业务;成品油零售;包装装 的生产、加工、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
潢印刷品印刷。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公司 1993 年成立时经批
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280.88 万 第十八条 公司 1993 年成立时经批准发
股,发起人原山东省药用玻璃总厂 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280.88 万股,发起
以其全部经营性资产认购 1362.88 人原山东省药用玻璃总厂以其全部经营
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5%,因 性资产认购 1362.88 万股,占公司总股
原山东省药用玻璃总厂整体改制为 本的 59.75%,因原山东省药用玻璃总厂
公司后即自行终止,该部分发起人 整体改制为公司后即自行终止,该部分
股(国家股)由该厂所有权人沂源 发起人股(国家股)由该厂所有权人沂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现沂源县公有 源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
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
3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月时间限制。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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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担连带责任。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六)……; (一)-(六)……;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本作出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 出决议; (八)-
会决议的情形除外); (十六)……;
(八)-(十六)……; (十七)审议如下交易事项(提供担
(十七)审议如下交易事项: 保、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高于公司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该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
数据。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高于公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元;
入的 10%,且绝对金额高于 5000 万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元人民币;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4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高于公司 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10%,且绝对金额高于 500 万元人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和费用)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高于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5000 万元人民币;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10%,且绝对金额高于 500 万元人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7、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 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 总资产 30%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
助(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租入 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值计算。
目。 本条规定的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 票上市规则》界定的交易(提供担保、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财务资助除外)。上述购买、出售的资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
行为,仍包括在内。 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交易的,可
以免于上述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
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
的交易;
2、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四)
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
(十八)审议公司下列“财务资助”交
易事项: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