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 2021-01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594,967,7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8,490,324.10(含税)。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8,087,362.35 元,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47,808,736.24 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 1,832,196,803.21 元,减分配 2019 年度的现金红利 178,490,324.10 元,
2020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2,083,985,105.22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20 年末
总股本 594,967,7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含税),
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178,490,324.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