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现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
已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575.55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28.49 万元;2019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369.0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944.60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5,918.85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3,663.45 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2,434.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
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存储 专户用途
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37010188000571028 39,188,473.54 活期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 120,000,000.00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发第九十三期产品 4 生产线新建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 150,000,000.00 结构性 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发第九十八期产品 4 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 150,000,000.00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制第十二期产品 151
合 计 459,188,473.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69.0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3,765,326.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7年 11 月 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46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68,666,408.52 元,其中募集资
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50,846,761.00 元。
3、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25 号鉴证报告),2019 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共计 224,288,458.91 元,同意按上述金额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其中 2019 年度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223,942,827.61 元,对已置换的部分予以确认;并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含
3.2 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
以滚动使用。
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 3.2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4.8 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
超过 4.8 亿元(含 4.8 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9 年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款本金 起息日 到期日 存款 状态
利率
2018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1.6 亿元 2018 年 3 月 5 日 2019 年 3 月 5 日 4.45% 赎回
定制第三期产品 28
2018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元 2018 年 7 月 24 日 2019 年 1 月 24 日 4.65% 赎回
定制第七期产品 347
2018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1.7 亿元 2018 年 12 月 7 日 2019 年 6 月 7 日 4.15% 赎回
定制第十二期产品 58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2019 年 1 月 25 日 2019 年 4 月 25 日 3.6% 赎回
发第十二期产品 3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 保本固定收益 1.2 亿 2019 年 3 月 5 日 2019 年 9 月 5 日 3.8% 赎回
制第三期产品 62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2019 年 4 月 25 日 2019 年 11 月 4 日 3.8% 赎回
制第四期产品 408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 保本固定收益 1.7 亿 2019 年 6 月 10 日 2019 年 12 月 10 日 3.8% 赎回
制第六期产品 119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 保本固定收益 1.2 亿 2019 年 10 月 8 日 2020 年 4 月 8 日 3.55% 正常
发第九十三期产品 4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2019 年 11 月 6 日 2020 年 5 月 6 日 3.55% 正常
发第九十八期产品 4
2019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 保本固定收益 1.5 亿 2019 年 12 月 12 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3.60% 正常
制第十二期产品 15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
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