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4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结合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4,221,401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4.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811.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9.27 万元
(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92.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39 号)。
(二)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9,292.33
项目 序号 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8,000.0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6.32
项目投入 C1 8,906.8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8.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6,906.86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15.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2,900.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2,900.57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孙公司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连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存在 6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菲达环 中国工商银行股
保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诸暨 1211024029202201833 5,428,705.88
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富春紫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光环保股份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0301040023707 192,300,146.30
有限公司 半山支行
桐庐紫光水 中国农业银行股
务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0301040023681 33,898,284.45
半山支行
青田富春紫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光污水处理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0301040023699 9,537,644.24
有限公司 半山支行
福州富春紫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光污水处理 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0301040023715 2,301,171.62
有限公司 半山支行
浙江省环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
集团生态环 份有限公司诸暨 19532701040016669 85,539,711.11
保研究院有 市支行
限公司
合计 329,005,663.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390.37 万元。募集资金置
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拟使 自筹资金 占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 实际投入 的比例
金金额 金额 (%)
1 桐 庐 县 一二期清洁排 3,006.24 2,794.43 1,336.88 44.47
分 水 镇 放提标工程
2 污水厂 三期扩建工程 4,977.96 4,322.07 2,162.73 43.45
3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 2,037.05 1,899.59 1,662.59 81.62
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4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 3,781.95 3,245.70 2,163.29 57.20
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5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9,250.00 8,620.00 - -
6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 20,574.10 20,206.19 1,064.88 5.18
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
7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1,087.98 38,204.35 - -
合计 84,715.28 79,292.33 8,390.37 9.9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9 号)。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项目,用于提升公司环保研发实力、污水处理技术
水平、拓展其在环保领域碳中和革新技术,在关键技术创新、装备研发、成果转
化及工程应用上树立行业标杆,主要与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
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公
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用于建立水务智慧运行管理
平台,加强生产运行监控、精细化管理、辅助生产决策、降低运行成本,并不产
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能够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效率,
使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防范运行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富春紫光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