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马惠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惠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惠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马惠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邢朝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邢朝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邢朝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邮箱:dsb@feidaep.com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 88 号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附件:邢朝霞女士简历
邢朝霞: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20 年 9 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 8 月起,历任本公司下属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业务员,财务资产部专员、主管、总账会计。2020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职务。
邢朝霞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