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9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公司”或“本
公司”)根据业务规划,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
院”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
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该公司由本
公司和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共同出资设立,
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 8,620 万元,占比 95%,环保集团以现金出
资 453.6842 万元,占比 5%。
环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810号)的核准,菲达环保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4,221,401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98,116,008.86元。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将扣除承销顾问费后的余额 793,116,008.86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 439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116,008.86元,扣除承销费、 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792,923,330.18元。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 实际拟使用募
号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桐庐县分水镇污 一二期清洁排放提 2,794.43 2,794.43
水厂 标工程
2 三期扩建工程 4,322.07 4,322.07
3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 1,899.59 1,899.59
标改造
4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 3,245.70 3,245.70
工程
5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8,620.00 8,620.00
6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 20,206.19 20,206.19
务项目
7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1,087.98 38,204.35
合计 82,175.96 79,292.33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292.33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情况调减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项目原计划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建设实施,其研究方面涉及典型工业废
水零排放、城镇污水低碳处理、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碳中和革新技术等环保
领域,其目的为本公司推进水务、大气、生态等各环保产业板块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鉴于:
1. 紫光环保一向专注于国内环保水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其技术及人
才储备亦集中于水务领域,较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的整体业务定位存在一定
差异。
2. 环保集团在生态治理、监测等方面已有形成技术,并具备一定的人员储
备和产业规模,可弥补本公司不足。
为统筹优化资源配置,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协同开展科研攻关,服务公
司全局,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情况
如下表一、表二:
表一: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公司 (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上述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表二:标的公司出资情况
认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 8,620.00 现金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5% 453.6842 现金
小计 100% 9,073.6842 /
注:本公司出资的8,620万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中募集资金金额。
(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关联关系说明
环保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人。上述对外投资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环保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7K9X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178号17幢209、210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3日
经营期限:2016年11月0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规划、咨询、评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监理,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公共设施工程的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五金、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维修,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清洁能源的开发,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集团系杭钢集团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控股股东为杭钢集团。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环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 核准登记的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9,073.684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8,620.00 95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453.6842 5
合计 9,073.6842 100
出资时间: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将在2025年12 月31日前缴纳。
企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17幢304室
经营范围:环保产业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环保工程的技术应用、技术设计、技术服务,环境保 护监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服务,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设备租 赁;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 染防治服务;碳排放监测;碳项目开发;碳项目咨询与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研究院设董事会、监事、经营层。董事会成员3 人,其中菲达环保委派2人,环保集团委派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研究 院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经营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 总经理2-3名。
4、《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和原则
①合作目标:通过各方合作,以标的公司作为平台,共同开展与环保产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
②合作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尊重专业、服务敬业的原则,设立标的公司,共同维护标的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2)标的公司的筹建及基本情况
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73.6842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8,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乙方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453.68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出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