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2021年4月6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与讨论。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并根据行业格局及趋势提出2021年经营计划及风险应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19,352.86元,母公司净利润172,102,896.90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37,821,207.67元。
鉴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1-02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公司2020年度市场开拓、项目管理、内控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汇报了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技术创新、制造等各项工作计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1-02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3,213,000.56元,实收股本为547,404,672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形势,2020年度公司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市场开拓、提效控费等一系列工作,交付一批重点项目工程,新签署一批火电领域重点项目和非电领域环保治理项目订单,有效巩固了原领域、开拓了新市场,并使三项费用较上年下降了18%,总体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各方面逐渐步入良性循环,发展势头向好。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111,281,414.84元,净利润49,958,069.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319,352.86元。但由于公司前期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1-02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