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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6 沪市 菲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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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6:*ST菲达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600526:*ST菲达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3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4 月 17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菲达”变更为“菲达环保”,
      股票代码“600526”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股票停牌日期:2020 年 4 月 16 日。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19 年度虽然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产品市场
      等变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简称由“*ST 菲达”变更为“菲达环保”。

  (二)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526”。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4 月 17 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2018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菲达环保”变更为“*ST
菲达”。

  (二)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审计,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0.07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34.1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0.16 亿元。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自查,公司原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亦未触及其他须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关于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须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在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量体裁衣、单台设计的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同时,也经营大型燃煤电站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厂 PPP 总承包、工业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项目。2017 年、2018 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重要客户破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等因素导致了公司连续两年亏损。

  公司近年来经过风险排查与管控,剥离非核心资产、业务,全力推行全面预算和信息化管理建设,严格成本费用管控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等措施,在深耕原有市场(主要为煤电行业)的同时开拓了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环保业务,提升了主营业务毛利率,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公司 2019 年度中标或签约了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期 1350MW 机组除尘器和气力输灰工程、新疆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万吨电解铝脱硫 EPC 工程等重点项目,正式移交投运了国投电力北疆电厂二期 4号炉 1000MW 机组钛管烟气冷凝脱白装置、印尼芝拉扎三期 1000MW 电除尘器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4.1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91 亿元。总体而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了较大地改善,发展势头向好。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于环保治理主业,优化调整机构,有效整合资源,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全面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
示的申请》。详见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临 2020-027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五)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综上,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3.1 条等相关规定,2020 年 4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公
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8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停牌 1 天,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19年度虽然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产品市场等变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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