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 菲达 公告编号:临 2020-02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44,725 股,发行价 11.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 元,
减除发行费用 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 元(以下简称
“2013 年募集资金”)。2013 年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70,792.14 万元;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23.66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562.08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
利息 175.18 万元),归还上期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3,677.88万元(包括使用银行存款利息 399.4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10.4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己销户,募集资金存款
余额 11.01 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66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515,222 股,发行价 8.54 元/股,共募集资金
1,199,999,995.88 元,减除发行费用 18,94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年 4 月 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7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15 年募集资金 1,181,059,995.88 元,
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注销了 2015 年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详见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临 2015-082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2013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013 年 3 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临 2013-011 号《浙江菲
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保荐人担任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14 年 9 月,公司、保荐人与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临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2019 年 10 月 16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577902839710118 注销,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6.44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2019 年 10 月 17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1211024029245247019 注销,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4.57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己销户。
三、报告期 2013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测试验、新产品试制集成平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定价能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10,565,174.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见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
2013-03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7,000 万元闲置 2013 年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临 2018-086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将上述 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将 7,000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
披露的临 2019-093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
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205.23 万元和 8,417.31 万元,共计 14,622.54 万元变
更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
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386.9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9年 10 月 11 日,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菲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菲达环保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菲达环保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附表 1:
201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009.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93.26
总额比例 32.76%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
项目,诺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注1 (1) 金额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到预定 现的效益预计效益性是否发
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可使用 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