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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日期:2024-10-23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14:00

主持人:吴启权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进入议程

  议程一: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程二:股东发言

  议程三: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议程四:发放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议程五:2 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监票

  议程六:主持人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议程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宣布会议结束,散会

议案一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赖泽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赖泽侨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所有职务,赖泽侨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丘运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丘运良先生简历如下:

  丘运良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深圳天
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4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及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立信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2 年 1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丘运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

议案二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附件。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议案三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或“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2018-2023 年度审计服务,综合考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执行资格、从业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等,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 年筹建,1981 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已历经四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经济
变革阶段,一直以专业的第三方审计身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各类服务,几经行业变革和整合,上会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并以专业的服务水准、兢兢业业的执业精神立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力求稳健和规范发展。上会秉持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专业精神,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认可。

  执业资质:

  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

  3、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 号;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5、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108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 人。

  (三)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7.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 亿元。

  2023 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68 家,收费总额
0.69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其中上会会计师所服务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4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的规定。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华,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张建华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莉,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马莉女士 2016 年加入上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七)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330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 80 万元,其他年报相关小报告费用拟为人民币 20 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与上年相比,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数量及业务类型基本未发生变化,基于公司收入规模及上会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