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不超过 5.5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7,000 万元(含),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2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购买的最高价为 4.80 元/股、最低价为 4.59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 510.5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4 年3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 1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购买的最
高价为 4.80 元/股、最低价为 4.59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510.55 万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