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长园集团 60052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宁 李凤
电话 0755-26719476 0755-26719476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
材料港6栋5楼 材料港6栋5楼
电子信箱 guning@cyg.com lifeng@cy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496,232,129.53 11,691,744,037.18 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351,916,580.35 4,351,675,392.03 0.01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675,520,048.41 2,360,933,361.36 1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4,862,165.49 97,420,602.65 -64.2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190,709.53 70,848,949.96 -78.5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3,593,561.36 -80,844,871.30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80 2.27 减少1.47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67 0.0746 -64.2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67 0.0746 -64.21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32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国有法 13.11 171,238,247 0 无 0
公司 人
吴启权 境内自 8.10 105,814,915 0 质押 61,100,000
然人
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 7.92 103,425,058 0 质押 103,420,000
国有法
人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 其他 5.06 66,065,507 0 质押 47,290,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 2.24 29,258,471 0 无 0
司 国有法
人
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 国有法 1.42 18,490,188 0 无 0
公司 人
林红 境内自 0.93 12,094,691 0 无 0
然人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 其他 0.82 10,754,040 0 无 0
公司-广金美好费米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杨生良 境内自 0.71 9,285,320 0 无 0
然人
马骁雷 境内自 0.68 8,815,717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珠海格力金
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
均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长园集团股 17 长园债 143139 2017-07-13 2022-07-13 600,000,000 5.67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公
司债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3.88 63.1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06 2.8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 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 2016 年、2017 年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
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 19,029.26 万元,其中(2021)粤 03 民初 2601 号案件(诉讼金额
56.99 万元)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目前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暂时无法准确
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