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3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长园维安股权及其他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长园集团”)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议案》,公司以 34,978 万元向上海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材料所”)、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珠海横琴材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材毅”)等十家主体转让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维安”或“维安”)77.7342%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主体中上海科投与横琴材毅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认购长园维安664.052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及其他方兹此放弃对该等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园维安 8.843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 年 8 月 28 日,长园维安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
备案手续,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收到维安股权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
34,978 万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维安尚未支付给公司的分红款 7,463.797 万元人民币将于股权交割日后 90 天内向公司全部支付,维安已办理将其持有的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微电子”)80%股权质押给公司的股
权出资登记手续,以此作为应付分红款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长园维安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近日,公司收到维安支付的全部分红款人民币 7,463.797 万元。公司已配合维安办理维安微电子股权质押的解除手续。
此外,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中锂新材增资且引入中材科技对中锂新材增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8 月 8 日、8 月 13 日、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中锂新材增资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2019101、2019103、2019131)。根据增资协议第 3.2 条约定:各方同意,在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完成前长园集团为中锂新材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在该等借款偿还前(不再展
期)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中锂新材 115,000,000
元银行借款和 226,504,500 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中锂新材已经归还前述全部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借款,公司就前述借款为中锂新材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解除。公司将密切关注中锂新材增资事项的其他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