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
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及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0431 号),以总价款 60,309 万元人民币向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开发公司”)转让子公司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南京”)所有的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包含 178.39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 88,112.09 ㎡办公楼的房屋所有权、约 5000 ㎡连廊所有权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的产权。此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
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长园南京与江宁开发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签署《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
地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生效。江宁开发公
司按照协议约定,于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总价款 60,309 万元人民币转入双方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同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江宁开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后,长园南京向其移交不动产权证书,并配合江宁开发公司办理资产
过户手续。2019 年 10 月 24 日,江宁开发公司取得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标
的资产过户完毕。2019 年 10 月 25 日,长园南京收到了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 50%,
即 30,154.50 万元,公司后续将该部分款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根据协议约定,江宁开发公司在取得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之日(即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 30 日内将本次交易剩余款项共计 30,154.50 万元划转到长园南
京的银行账户。长园南京配合履行交接物业管理事宜等义务。
公司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