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长园维安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议案》,公司以 34,978 万元向上海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材料所”)、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上创科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二期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材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材毅”)、珠海横琴瑞森美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瑞森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十家受让主体转让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维安”)77.7342%的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主体中上海科投与横琴材毅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认购长园维安 664.052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及其他方兹此放弃对该等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权。交易
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园维安 8.843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各方签订的《关于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下简称“转让协议”)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生效。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十个
工作日内,材料所及上海科投已合计向公司支付股权支付款 9,500 万元,其他八家受让主体已合计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15,978 万元,前述付款金额及时间符合转让协议约定。
长园维安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完成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备案手续,上海市虹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备案登记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长园维安注册资本为 5,744.0523 万元,公司持有长园维安 8.8439%股权。2019年 8 月 31 日起长园维安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材料所及上海科投于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合计 9,500 万元,前述付款金额及时间符合转让协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长园维安股权的十家受让主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34,978 万元。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长园维安尚未支付公司的分红款 7,463.80 万元人民币将于股权交割日后 90 天内向公司全部支付,长园维安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将其持有的上海长园维安微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质押给公司的股权出资登记手续,以此作为应付分红款的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长园维安尚未支付分红款的履行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