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沃尔核材”)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合同,沃尔核材将所持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共计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转让给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本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合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2018年1月11日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披露“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增持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1%,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3%,增持价格不超过16.8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2、截至公告日,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待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将受让沃尔核材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看好长园集团的发展,属于财务投资。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拟根据情况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16.8元/股。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风险”:
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
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将及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