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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 沪市 长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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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集团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0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自2016年8月至今,公司有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原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1、2014年12月11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6%。其中首次授予 2,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9%;预留 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52%,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

    2、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年1月6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

    4、2015年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

    5、2015年3月4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

于 2015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

司实际向授予对象 548 人授予 2,14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8,495.511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44.50万股。相关工商变更已于

2015年3月5日办理完成。

    6、2015年9月19日公司刊登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

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为6.335元/股。

    7、201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已获授的股份8.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15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

    8、201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542名激励对象解锁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427.2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27.2万股,本次解

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10、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

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马艳等 18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马艳等1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8,8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11、2016年12月29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98.96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9日。

    (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19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0元/股。

    2、2015年12月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

在授予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柳经华及张良鑫放弃认购授予的2.5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7.5万股。

    3、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

公告》,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102人授予1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109,169.846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818.8348万股。相关工

商变更已于2015年12月23日办理完成。

    4、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公告》,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易泽宇、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5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易泽宇、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5、2016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9.32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

    (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29名

激励对象665万股,确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2

月25日。

    3、2016年3月15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665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6年3月25日办理完成。

    4、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冷菱菱、郑辉2人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冷菱菱、郑辉已获授的72,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5、2017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237.24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7年4月26日。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由与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概述

    1、鉴于公司2015年7月实施完成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335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

    2、鉴于公司2016年6月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167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471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571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二)本次调整事由

    2017年4月5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17,311,35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0.8元,合计派发股利105,384,908.16元。2017年5月24日,公司披露《长

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

年6月1日。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自2016年8月至今,公司有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原激励对象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5.167-0.08=5.087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5.087

元。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8.471-0.08=8.391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8.391元。

    3、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