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10月3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相关议案,公司将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注消限制性股票共313,2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13,2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7年10月30日)起 45 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2、申报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
每日8:30-12:00;13:30-17:30(双休日除外)
3、联系人:倪昭华、顾宁
4、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5、传真号码:0755-26717828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