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23-00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度
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3 年 3 月 29 日,会议在公司
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雄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9.11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5,619.78 万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549,341,195.8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九)《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含分、子公司)在 2023 年度继续与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5%(不含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5%的额度内,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3 年度拟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含销售茅台酒、系列酒交易)进行合理调节,交易应符合公允的定价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四位董事(丁雄军、李静仁、刘世仲、谢钦卿)回避了表决。
(十一)《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12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拟为 41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