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临2019-01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3,841,6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5.134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李保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和陆金海先生因出差在国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4,409,119 99.00068,336,883 0.88331,095,609 0.1161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4,091,612 98.96708,654,367 0.91691,095,632 0.1161
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5,012,185 99.06457,746,889 0.82081,082,537 0.1147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5,130,399 99.07707,418,874 0.78601,292,338 0.1370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4,627,249 99.02377,914,745 0.83861,299,617 0.1377
6.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5,230,262 99.08767,518,705 0.79661,092,644 0.1158
会议同意: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39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8,263,859,814.20元,剩余77,718,084,139.3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6,558,682 99.22846,264,414 0.66371,018,515 0.1079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34,322,693 98.99155,484,705 0.58114,034,213 0.4274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万元。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2018年度
6 利润分配预 128,646,21993.72617,518,7055.47781,092,6440.7961
案》
《关于聘请
2019年度财
8 务审计机构 127,738,65093.06495,484,7053.99594,034,2132.9392
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张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