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3-02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的债权人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关于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普宁中药城拟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接到通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
宁)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3)粤 52 破申 5 号《通知书》,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卓越时代广场大厦1401
法定代表人:李倩倩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
介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 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住所地: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即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斜对面第三层 301
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
经营范围:中药材市场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178.43 132,902.82
负债总额 102,503.67 102,829.90
净资产 30,674.76 30,072.92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5.68 105.73
净利润 -23,251.78 -601.84
(三)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深圳中科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 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货款 3,794,046.3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 判决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二、普宁中药城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普宁中药城拟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 料,被申请人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且普宁中药城存在继续经营的基础、破产
清算不符合申请人在内的债权人利益。
(二)若普宁中药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中药城业务收入影响较小,公司中药城资产规模相应缩小。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关于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若揭阳中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普宁中药城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届时普宁中药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