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10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董事履行职务。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10 月修订本)》。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