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35,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4,957.7408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3%
累计已回购金额 28,503.6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42 元/股~6.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和《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957.7408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23%,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低价为 4.42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28,503.64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