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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6 沪市 方大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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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2023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23.76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吴粒)(黄隽)(彭淑媛)(吴烨)(魏彦珩)》。

  (九)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成都炭材、莱河矿业、抚顺炭素、眉山蓉光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符合实际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董事马卓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董事党锡江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董事张天军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4.审议通过董事徐鹏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5.审议通过董事江国利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彭淑媛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吴粒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隽 2023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董事在讨论本
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符合实际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涉及利益的董事张天军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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