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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6 沪市 方大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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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6:方大炭素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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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02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595,183.21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31,740,006.9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3,174,000.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4,585,975.76元,减去上年已派发的现金红利1,902,985,184.00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330,166,798.01 元。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开拓市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有石
墨电极、高炉用炭砖、电解铝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及其下游产品、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碳纤维、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的加快实施,行业竞争加剧;疫情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致使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持续加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持续寻求产业并购和行业整合,紧紧瞄准“产业报国,打造世界炭素强企”的企业发展目标,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装备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优先发展炭素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电极,稳定发展炭砖、主要原料的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加大融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基于多年炭素制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历史,建立和健全了与炭素制品相适宜的供产销管理体系,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三)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4亿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立足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持续寻求产业并购和行业整合对公司现有产业补充完善优化;同时公司在市场开发投入、内部技改项目,环保建设等方面还需要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及外延式发展所需,以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减少因外部融资产生的费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流动资金、新项目投资需要,市场开发投入、环保投入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规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累计分红19.03亿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现状进行了了解,并查阅了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的行业现状、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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