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7,458,328.20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53,743,955.58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5,374,395.5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526,216,415.74 元,2020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844,585,975.76元。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
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05,970,3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902,985,184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金额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约为 347.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以及未来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