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0-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22,509,8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41.29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党锡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2 人,董事闫奎兴先生、刘一男先生、何忠华先生、
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独立董事吴粒女士、黄隽女士、彭淑媛女士、魏
彦珩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李新女士、石晋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安民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823,540 99.9388 422,447 0.0376 263,823 0.0236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917,489 99.9472 328,498 0.0292 263,823 0.0236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959,432 99.9509 276,791 0.0246 273,587 0.0245
4、 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894,954 99.9452 614,856 0.0548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972,921 99.9521 273,066 0.0243 263,823 0.0236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21,956,887 99.9507 279,336 0.0248 273,587 0.024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选举邱亚鹏先生为公司第
7.01 1,120,832,600 99.8505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
(三)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1,088,866,658 97.0029 0 0 0 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33,028,296 2.9423 614,856 0.0548 0 0.0000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27,835,968 2.4798 481,077 0.0428
股东
市值50万以上 1,094,058,986 97.4654 133,779 0.0120 0 0
普通股股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2019 年度利润分 33,028 98.1724 614,85 1.8276 0 0.0000
配预案 ,296 6
6 关于公司 2019 年 33,090 98.3565 279,33 0.8302 273,58 0.8133
度募集资金存放 ,229 6 7
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7.01 选举邱亚鹏先生 31,965 95.0147
为公司第七届董 ,942
事会董事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律师、王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