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2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土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
收购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之土
地使用权资产,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679.13万元(简称“本次收购”)。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资产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保护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为1679.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
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过户等具体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9月,公司在改制重组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
宁方大”)与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兰炭集
团”)签署《协议书》中约定了兰炭集团将面积为85896.68平方米的划拨土地变
为出让后转让给方大集团。由于出让方兰炭集团已破产等原因,导致该部分土地
过户一直滞后。
现经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协调解决,公司以 1679.13 万
元(根据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甘方估字 2006031 号
注明的上述土地评估值为 1679.13 万元)的价格向辽宁方大收购上述土地资产,
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方大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属公司关联方,本次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过户等具体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铁西区北四西路6号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金银)、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
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焦炭、矿粉(除
金、银)、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经营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土地位于公司厂区附近,面积为 85896.68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政策
以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甘方估字2006031号注
明的上述土地评估值为1679.13万元为交易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资产有利于本公司理顺产权关系,有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
独立性及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关联交易是以交易资产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
对公司本期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