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海南机
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鉴于目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为“ST 基础”,股票代码 600515 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
03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
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情形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编
号:临 2022-003)。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
中审众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8)。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68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49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45.25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3.06亿元。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69号),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消除发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9.8.6条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9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108)。
鉴于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相关工作,待立案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积极排查,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需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