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
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海航基础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将
表决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一天,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
人对海航基础及二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
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7)。现就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牌事由及停复牌安排
海航基础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上
午 9 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海航基础重整案出资人
组会议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将表决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2.2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因公司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开
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复牌。
二、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
一个月内)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条的规定,公司已
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条、13.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8)。
(三)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