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8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停牌进展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515,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已于2018年1月23日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预计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3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发布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于2018年2月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及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预计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及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停牌期满2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预计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于4月9
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及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3)。
停牌期满3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6月23日。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于2018年5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及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停牌期满4个月,根据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0)、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于2018年6月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及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停牌期满5个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并根据进展情况,于2018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
07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故公司无法于7月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2018年7月1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中介核查工作较多,相关问题的数据和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同时涉及内地与香港的中介机构的协同,工作量较大,且中介机构尚需时间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7月13日完成回复工作。经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18年7月20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将不晚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及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