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海建 公告编号:临 2012-035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 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现场
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3135.4800
占公司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
(三)会议表决方式、主持情况。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李爱国董事长。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是否
议 案
(万股) (%) 股数 (%) 股数 (%) 通过
《关于审议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
场有限公司与海南高和房地产开发有限 3135.4800 100 0 0 0 0 是
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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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2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 2012-032 号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陈一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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