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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1 沪市 国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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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国药股份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缓解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天星”)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内部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分别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本次向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 2024 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全部董事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发放内部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其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七区 18 号
楼 4 层 401-1 室

  3.法定代表人:肖卓远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6.成立时间:2002 年 7 月 19 日

  7.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国控天星 51%的股权,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持有国控天星 20%的股权,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持有国控天星 2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控天星 9%的股权。

  公司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控天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5,945.29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0,284.61 万元,净资产为75,660.68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574,991.94 万元,净利润为 11,853.28 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 2 丁目 3-1

  (2)法定代表人:中西胜也

  (3)经营范围:本公司在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食品、消费品、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广泛领域,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拥有股份或股权的其他公司,进行商品和资源的买卖、生产、制造和开发、此外还开展金融与物流事业、新事业开发以及提供各种服务等多方面的事业

  (4)成立时间:1954 年 7 月 1 日(注册日期 1950 年 4 月 1
日)

  2.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京桥 3 丁目 1-1

  (2)法定代表人:渡边秀一

  (3)经营范围:医疗用医药品等的批发事业;化妆品、日用
品、一般用医药品的批发事业;动物用医药品、食品加工原材料等的批发事业

  (4)成立时间:1898 年 10 月 8 日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3 年 7 月起,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
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由总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增加为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实际提供金额肆亿元,尚未到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平等协商,甲方(公司)同意向乙方(国控天星)提供借款用于乙方经营周转,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 4 亿元(大写:肆亿元)。

  2.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次借款的用途限于乙方经营周转,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

  1.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3.65% 。

  2.计息方法:甲方按月计算借款利息,按季与乙方结清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到后,乙方应当在 3 日之内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共归还甲方。


  第四条 借款方式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通过指定银行的委托贷款方式发放。

  第五条 先决条件

  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负责督促并确保除甲方之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小股东”)同意为甲方的上述借款,按照小股东在乙方所持股份比例部分,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及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分别就本次借款按照其在国控天星所持股份比例部分向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上述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资助对象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动态监管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紧张状况,改善经营回款,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国控天星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别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
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O;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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