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6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即 2019 年 2 月 2 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综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446,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32%,股东昝圣达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062,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13%;上海综艺与昝圣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509,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145%。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上海综艺及
昝圣达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2,825,70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详见公司公告 2019-005)。
2019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出具的《上海综艺
控股有限公司及昝圣达先生关于减持黑牡丹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173,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66%;昝圣达先生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股东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
持实施期限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综艺 5%以下股东 31,446,540 3.0032% 非公开发行取得:
31,446,540 股
昝圣达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0,062,893 10.5113% 非公开发行取得:
110,062,89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综艺 31,446,540 3.0032% 昝圣达为上海综艺的实际控制人
第一组 昝圣达 110,062,893 10.5113% 昝圣达为上海综艺的实际控制人
合计 141,509,433 13.514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名称 (股) (元/股) (元) 量(股) 比例
上海综艺 15,723,175 1.5016% 2019/3/12~ 集中竞价交易 5.57-6.86 100,090,401.69 已完成 15,723,365 1.5016%
2019/8/2
昝圣达 4,450,598 0.4250% 2019/8/5~ 集中竞价交易、 5.53-6.30 26,102,519.72 未完成: 105,612,295 10.0862%
2019/8/28 大宗交易 42,668,678 股
注:昝圣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50,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3 / 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上海综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5,706,425 股,实际减持15,723,175 股,由于在计算统计减持股数时出现工作疏忽,导致实际比计划数多减持 16,750 股。但鉴于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减持计划,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 20,941,9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10,470,950 股。实际减持中,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20,173,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66%,未超过减持计划总数,亦不存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数量减持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的情形。本次上海综艺的减持操作,虽与此前减持计划略有差异,但其减持行为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比例操作,不存在违规操作或超额减持的情况。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