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0-01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增持公司股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
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
(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658 号,核准豁免常高新因增持公司86,893,834
股股份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收购完成后,常高新将合计控制公司540,504,146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67.94%,本次股权的转让方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
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