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0-01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该合同标的地块中核心地块前期开发的年限不超过四年,自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该地块剔除核心地块之外区域的开发年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该项目今年开始建设,该合同的履行对公
司2010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2010 年5 月21 日,公司与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
在常州签署了《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本合同的标的为:常州市新北区高铁片区的土地前期开发项目
2、本合同标的范围:该地块指经常州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沪宁高速公路
以北龙江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约17.5 平方公里的地块,四至范
围为:东起通江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龙江路,北至浏阳河路。其中第一
阶段开发范围确定为高铁片区中紧邻高铁常州站的高铁核心区(以下称“核心地
块”),用地面积约为4.15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长江路,南至沪宁高速公
路,西接新龙二路,北至嫩江路。剩余约13.35 平方公里地块为第二阶段开发范围。
3、合同标的的规划
(1)该地块的规划预计: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办公为主2
(2)核心地块的规划预计: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办公为主
可出让面积:约225 公顷
道路基础设施面积:约53 公顷
绿化面积:约51 公顷
不可出让面积:约34 公顷
教育设施面积:约13 公顷
河道面积:约22 公顷
高铁站场面积:约17 公顷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授权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与公司签署
的。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隶属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代表政府实施
土地收购、储备及出让的工作,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在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主导下,在本
合同约定的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阶段,公司负责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包括提供
技术支持及资金筹集;土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平整及该地块前期道路
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手续及工程建设;储备中心负责办理该地块的用地审
批、收购储备、拆迁立项等手续。最终使得该地块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条件。
2、核心地块前期开发投资总额约为55 亿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可
以根据土地前期开发的需要和批准的初步规划方案拟定土地前期开发的具体实施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该方案将作为执行本合同的最终实施依据。
3、核心地块前期开发的年限不超过四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该地块剔
除核心地块之外区域的开发年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4、公司依据本合同执行该地块的土地前期开发,将获得下述收益:
(1)本合同项下该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总成本10%的工程收益;
(2)公司与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该地块
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成。
5、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土地取得费用,拆迁安置相关费用,
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项目前期费用和专业顾问费,财务费用。
6、储备中心同意以每年2 月、5 月、8 月及11 月的月底作为结算基准日,协
助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对公司在上述结算基准日之前三个月内对该地块投入的土3
地前期开发成本进行审定。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应当在上述结算基准日的次月内
确认相应结算款项。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挖掘城市资源综合功能开发主业的业务深度,探索新
业务模式的结果,通过承接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使得公司增加
了一种投资回报相对较高而风险较小的盈利模式,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公司的
城市综合功能开发能力,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更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社
会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合同履行的主要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公司现有的土地前期开发模式符合当前国家的土地开发政策,但随着土地管
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国家对土地前期开发的政策将越来越完善,在政策完善过
程中,存在公司现有土地前期开发模式进一步完善或调整的可能与风险。公司会
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的土地前期开发模式,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完善相关政策和
制度提供积极有益的实践经验。
2、土地前期开发周期不确定的风险
土地前期开发投资规模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高铁片区17.5 平
方公里的土地前期开发采用分期和滚动开发模式,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土地
市场景气程度有影响,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前期开发的周期,存在土
地分期和滚动开发的周期不完全确定的风险。
3、资金筹集周期不确定的风险
土地前期开发的资金投入密集度高,投资规模大,公司本次对土地前期开发
投入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本融资或债券、债务融资,如遇融资窗口、行业新规定
等不利变化,存在资金筹集周期不确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