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14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居民电价补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3 年 7 月-2024 年 6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6,945.57 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本次收到的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6,945.57万元,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
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 号)文件精神,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 元/千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
州保持一致,补贴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次公司收到 2023 年 7 月-2024 年 6 月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6,945.5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94%。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获得
发放单位 发放项目 补助依据 补助金额
时间
2024. 中新建电力 2023 年 7 月-2024 年 6 月 兵发改价格发
12.17 集团有限责 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2021〕230 号 6,945.57
任公司
注:根据《关于承接做好农网项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后续居民电价补贴申报、核发等相关工作由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居民电价补贴资金 6,945.57 万元,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上述补贴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