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3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6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回购的最高价为 5.27 元/股,最低价为 4.86 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4,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 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
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09)
及 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 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022)。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1,16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回购的最高价为5.27元/股,最低价为 4.86 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4,43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