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或“保荐机构”)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富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完成封卷工作,并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取得《关于核准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告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恒泰长财证券就最近一
次会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2 年 11 月 4 日)至本会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期间
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情况说明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2022 年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告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 2022 年度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14,264.22 706,505.83 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56.66 -4,483.07 -34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951.52 -12,985.98 -92.1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86.95 82,603.90 11.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25 -0.0389 -343.44
项目 2022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变动幅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25 -0.0389 -343.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2 -0.76 减少 2.66 个百分点
项目 2022年末 2021年末 同比变动幅度(%)
总资产 2,180,949.82 2,180,802.41 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9,907.26 590,015.86 -3.41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14,264.22
万元,同比上升 1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56.66 万元,同比下降 342.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951.52 万元,同比下降 92.14%。
发行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区内大工业用户产能扩张用电需求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2 年度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煤炭采购价格上涨及 2022 上半年大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所致。发行人
2022 年度煤炭采购平均单价为 442.34 元/吨,较 2021 年煤炭采购平均单价
376.81 元/吨上升幅度较大,而上半年大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导致业绩下滑严重。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2 年度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煤炭采购价格上涨及 2022
上半年大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所致,发行人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2023 年 1-3 月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告了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 年 1-3 月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18,793.83 197,538.73 1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59.44 -21,957.24 15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740.93 -22,743.04 156.0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23.51 -20,940.77 136.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08 -0.1907 15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08 -0.1907 158.10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 年 1-3 月 同比变动幅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 -3.94 增加 6.08 个百分点
项目 2023年3月末 2022年末 同比变动幅度(%)
总资产 2,264,408.37 2,180,949.82 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2,666.70 569,907.26 2.24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18,793.83 万元,同比上升 1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9.44 万元,同比上升 15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740.93 万元,同比上升 156.02%。
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区内大工业用户
用电需求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业绩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相比去年同
期煤炭价格下降,发行人本期煤炭采购平均单价为 427.85 元/吨,较 2022 年 1-3
月煤炭采购平均单价 564.12 元/吨下降幅度较大,电热成本降低,且 2022 年 7
月起大工业用户电价调整后电价上升,另外,本期收到大额居民电价补贴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2023年第一季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煤炭采购价格下降、大工业客户按照市场化改革后执行两部制电价、收到大额居民电价补贴所致,发行人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发行人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及相关风险提示
发行人已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开披露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第三节/六/(四)/5、煤电联动滞后风险”中对相关业绩变动进行风险预计及提示;恒泰长财证券已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保荐书》之“第十节/一/(四)/5、煤电联动滞后风险”及《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之“第三节/五/(四)/5、煤电联动滞后风险”对相关业绩变动进行风险预计及提示,因此相关业绩变动属于在发审会前可合理预计的变化。
(四)相关经营业绩变动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 2022 年度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煤炭采购价格上涨及 2022 上半年大
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所致。
目前大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的因素已基本消除,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已开始执行,且煤炭采购价格快速上涨的趋势有所缓和,预计发行人 2023 年后续经营业绩将持续向好发展,2023 年一季度业绩已经扭亏为盈。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2022~2025 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 号),主要内容包括积极推进上网电价改革,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主要内容是八师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即按照《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2022~2025 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 号)要求 10 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即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容量电价);现行与本通知
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自 2022 年 7 月 8 日起执行。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2022~2025 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及《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的出台,针对 10 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工业电价回归合理区间,发行人 10KV及以上工业用户按此文件执行,增加 2022 年度电费收入(不含税)7.30 亿元,很大程度上解决发行人因煤价上涨后大工业客户电价受政府指导定价影响未及时调整导致的亏损,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也得以有效改善。
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煤炭采购平均单价为 427.85 元/吨,较 2022 年煤炭
采购平均单价 442.34 元/吨有所下降,受煤炭供需及环保政策影响,短期煤炭价格预计仍将高位运行,但煤炭采购价格快速上涨的趋势有所缓和。
根据 2022 年新疆印发的《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
源安全的实施方案》,规划“十四五”期间新疆新增煤炭产能 1.6 亿吨/年至 4.6亿吨/年,预计随着新疆煤炭产能的增长,发行人成本端煤炭价格压力也会有所减轻。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
发生重大变化,相关经营业绩变动不利因素已逐步消除,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经营业绩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