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1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兵团居民生活 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8),根据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9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 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号)文件精神, 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 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州保持一 致,由同价资金(兵团农网还贷资金)进行补贴,补贴政策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自备电厂农网还贷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 财建〔2021〕147号)文件精神,兵团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 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 2019年1-9月部分居民同价补贴资金31,679,950.64元,公司将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 述资金在2021年度全部计入“营业收入”科目,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