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1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富易通”)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我公司2017年煤炭运输项
目,中标价格为0.3元/吨·公里。基于我公司2016年煤炭运输的情
况及2017年发电煤炭需求的预估,本次煤炭运输项目的总量将不超
过350万吨,总价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 “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富易通发生煤炭运
输金额为917.86万元。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富易通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我公司2017年煤炭运输项目,
中标价格为0.3元/吨·公里。基于我公司2016年煤炭运输的情况及
2017年发电煤炭需求的预估,本次煤炭运输项目的总量将不超过350
万吨,总价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6 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煤炭运输类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
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506号小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荣江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钢材、铜材、铝材、锌锭、铸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煤炭、焦炭、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润滑油的批发和零售;化肥销售;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富易通总资产41,423,686.86 元,
净资产10,099,416.56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 238,510,160.95元,
净利润5,099,416.5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2017年煤炭运输项目,交易类别为
接受关联人劳务。基于公司2016年煤炭运输的情况及2017年发电煤
炭需求的预估,本次煤炭运输项目的总量将不超过350万吨,总价将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天富易通通过搭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优化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物流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吸收并管理社会从事煤炭运输的车队及个人,促进运输资源整合衔接,从而降低车辆空驶,缩短交易流程与时间,降低层层转包的成本,同时带动保险项目、汽车后市场服务、金融保理业务的开展,实现综合运价的降低。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煤炭运输项目价格以竞价招标为定价依据,中标价格为0.3
元/吨·公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富易通通过竞标方式中标公司2017年全部煤炭运输项目,基
于公司2016年煤炭运输的情况及2017年发电煤炭需求的预估,本次
煤炭运输项目的总量将不超过350万吨,总价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中标价格为0.3元/吨·公里,较公司上年煤炭运输平均价格有所降
低,有利于公司成本管控,改善经营成果。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6票
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的议案》,并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了审核。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标的公司2017年煤炭运输项目,基于公司2016年煤炭运输的情况及2017年发电煤炭需求的预估,本次煤炭运输项目的总量将不超过350万吨,总价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述项目
的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中标价格为0.3元/吨·公里,较上年有
所降低。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通过招标竞价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的议案》的全部内容,并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显降低了公司煤炭运输费用,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改善;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六、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