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于2002年2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成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到会九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报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董事会充分论证:2002年计划完成发电量7.48亿千瓦时,完成供电量8.35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460万吉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8200万元。
6、 通过200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3,867,776.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386,777.6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4,386,77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26,844.36元,各股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421,065.33元。根据200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200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由老股东享有,本年度对该部分利润按发行前老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全额分配。2001年度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以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1690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计16,908,5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8,185,720.97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7、 审议通过200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度分配利润一次,2002年全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20%,利润分配采用派送现金或股利的形式,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现利润制定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45万元的预案,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薪酬确定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10、审议通过监事薪酬确定的预案,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职务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11、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12、审议通过聘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决定聘请冯文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了更好的开展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拟聘用冯文东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13、审议通过调整收购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东热电厂价格的议案;
经公司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东热电厂,收购价格为以200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值。现因评估时效期已过,将收购价格调整为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值。
14、审议通过公司根据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章程关于股本及上市地点等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001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5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02年2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杨豪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五人,实到会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通过200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3,867,776.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386,777.6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4,386,77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26,844.36元,各股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421,065.33元。根据200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200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由老股东享有,本年度对该部分利润按发行前老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全额分配。2001年度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以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1690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计16,908,5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8,185,720.97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 审议通过200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度分配利润一次,2002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20%,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形式,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6、 审议通过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经过充分论证,完成发电量7.48亿千瓦时;完成供电量8.35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460万吉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8200万元。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2月5日
附件:简 历
冯文东先生,年龄35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至1997年在新疆石河子热电厂计划基建科、生产技术科、厂办公室工作,历任计划统计员、综合统计、副主任,1998至1999年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1999年至今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