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