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7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
大特钢”)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关于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完成发行方大钢铁 2019 年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19
方钢 EB,债券代码:137077,实际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期限为 3 年,最终票面
利率为 2.0%。(详见 2019 年 5 月 6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方大钢铁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本期债券摘牌日止(2022 年 4 月 25 日)。
二、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
公告》,公司向截至 2019 年 5 月 7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方大特钢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1.7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19 方钢 EB”的换股
价格自 2019 年 5 月 8 日起由 15.70 元/股调整为 13.27 元/股。
(二)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司向截至 2020 年 4 月 8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方大特钢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9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19 方钢 EB”的换股价格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由 13.27 元/股调整为 8.91 元/股。
(三)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司向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方大特钢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1.1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19 方钢 EB”的
换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由 8.91 元/股调整为 7.64 元/股。
关于方大钢铁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