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
钢”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董事敖新华的减持股份计划(相
关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1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敖新华持有公司 178.8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敖新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公司股份 0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
敖新华 1,788,000 0.083%
高级管理人员 1,788,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股) 比例 (元) 情况 (股) 比例
(元/股)
2020/12/10~ 集中竞价
敖新华 0 0% - 0 已完成 1,788,000 0.083%
2021/3/31 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敖新华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