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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6 沪市 香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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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6: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600506: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ST 香梨      公告编号:临 2021—26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分别以电话通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五)会议由董事独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义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恩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龚巧莉女士任职已到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职
责人选的议案》;

  鉴于陈义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推举董事独文辉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代行履职时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周恩鸿:男,汉族,197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
银行海南省分行科技部助理工程师;中国信达海口办事处(海南分公司)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中国信达总务部、资产管理业务部、投资与资管部高级经理、处长;中国信达投资与资管部、战略客户三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信达战略客户三部副总经理;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周恩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刚: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和管理学博士。现任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带头人。

  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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